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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廣大居民用戶的一封信(關于明確我市城鎮垃圾處理費 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日期:2022-03-01 11:12 ????作者:集團發布 ????來自:集團公司
尊敬的居民用戶:
為了有效解決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提高城市垃圾處理質量,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根據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聯合下發的《關于土地閑置費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有關征管事項通知》(鄂稅發〔2021〕28號)和《關于明確我市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鄂州稅發〔2022〕2號)文件精神,結合鄂州實際,現就我市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主體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政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有關部署要求,以及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根據《財政部關于土地閑置費 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的通知》(財稅〔2021〕8號),自2021年7月1日起,城鄉建設等部門負責征收的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至稅務部門征收。
二、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范圍
城鎮垃圾處理費由稅務部門征收,實行屬地管理,由繳納義務人或代征單位自行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三、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方式
按照繳費對象不同,鄂州市規劃建成區城鎮垃圾處理費分別采取以下征收方式:
1、無物業管理(一戶一表)居民家庭的城鎮垃圾處理費,自2022年3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委托市玉泉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代征,沿襲既定征收標準。
2、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自主申報方式的繳費人經市環衛中心向繳納義務人下達《繳費通知書》后,由繳納義務人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
3、個體工商戶、有物業管理的小區居民家庭以及其他各類應納入城鎮垃圾處理費代征范圍的繳費人城鎮垃圾處理費,由稅務部門委托市環衛中心代征。
國家稅務總局鄂州市稅務局
鄂州市市容環境衛生中心
鄂州市玉泉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2月18日
為了有效解決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提高城市垃圾處理質量,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根據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聯合下發的《關于土地閑置費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有關征管事項通知》(鄂稅發〔2021〕28號)和《關于明確我市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鄂州稅發〔2022〕2號)文件精神,結合鄂州實際,現就我市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主體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政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有關部署要求,以及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根據《財政部關于土地閑置費 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的通知》(財稅〔2021〕8號),自2021年7月1日起,城鄉建設等部門負責征收的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至稅務部門征收。
二、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范圍
城鎮垃圾處理費由稅務部門征收,實行屬地管理,由繳納義務人或代征單位自行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三、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方式
按照繳費對象不同,鄂州市規劃建成區城鎮垃圾處理費分別采取以下征收方式:
1、無物業管理(一戶一表)居民家庭的城鎮垃圾處理費,自2022年3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委托市玉泉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代征,沿襲既定征收標準。
2、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自主申報方式的繳費人經市環衛中心向繳納義務人下達《繳費通知書》后,由繳納義務人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
3、個體工商戶、有物業管理的小區居民家庭以及其他各類應納入城鎮垃圾處理費代征范圍的繳費人城鎮垃圾處理費,由稅務部門委托市環衛中心代征。
國家稅務總局鄂州市稅務局
鄂州市市容環境衛生中心
鄂州市玉泉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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